人才培养

《四海资讯红足考试工作细则》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0-04-05

一、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文理基础)课、工程科学(学科基础)课(大学英语、普通物理、工程化学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数理方法、复变函数、电工学、电路、电磁场、电子技术、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哲学、管理类等课程)学时数相同、要求课程负责人组织命出一套试题。严格杜绝各自命题进行考试,教务处只收印经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的一套试题。重修班不得单独命题考试,应参加下一年级该课程的结束考试。
    二、全校的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文理基础)课、工程科学(学科基础)课的命题,应由命题小组负责人签字,课程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待用,并应由专人进行试做、按规定写出标准答案。各课程负责人应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命题质量,以防审批手续流于形式。
    三、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文理基础)课、工程科学(学科基础)课考试结束后,应以同一课程组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采取集体流水作业方式阅卷,以使学生的成绩体现公平、公正。
    四、工程技术课程可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五、每份试题应用碳素墨水认真抄写在试题专用纸上,要求字迹清晰,书写整洁,绘图线条描画清楚,不得涂改。试题应写明课程名称、标明院别、班级、考试日期,每张试题都应标注页码,以防出现差错。凡计算机打印或复印的试题,必须张贴在试题专用纸的方框内,超出框外部分印刷不上,标准答案应认真抄写在试题专用纸上。
    六、试题无论采用胶印或复印方式,试题纸都不留答题位置,所需答题纸另付,任课教师应认真核算试题印刷数量,以免造成浪费。
    七、试题应由命题小组负责人或任课教师直接送交教务处考试注册中心,不允许他人代送。试题在拟定、审核和试卷分发过程中必须严格交接手续,以防泄密现象发生。公共基础课、自然科学(文理基础)课、工程科学(学科基础)课应在考前20天,工程技术课(技术课程)及专业外语课应在考前15天送印试题。
    八、试卷一般于考前3天到教务处考试注册中心领取,考卷纸按标准答案所使用的纸张及学生实有人数领取,凡没有做出标准答案的试题每个学生按2张答卷纸供应,全校除“高等数学”供应2张草稿纸外,其余课程考试一般供应1张草稿纸。试卷在40份以上,页数在3张以上(含3张)的试卷安排装订。
    九、考试委员会的各位专家应分别审核、抽查全校本科课程考试的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考试委员会成员应复查、抽查阅后试卷及课程期终考试集中阅卷情况。各门课程在考试后应及时写出该课程成绩分析。
    十、期终考试所使用的“考场记录表”、“考场违纪记录单”,随试卷同时领取,并分发至各考场,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填完后应随试卷集中交到任课教师处,以便阅卷时供参考。
    十一、各课程考后3-5天,任课教师应将课程成绩亲自送交学生所在院教务员,各院教务员应及时进行成绩登记、学籍处理,并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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