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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的通知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1-02-23

 

    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1年度实验室类),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依据为《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1年度实验室类)。航空科学基金实验室类项目的申请经费10万元,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二、申请者条件:
    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主持)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上报方式:
    航空科学基金办公室集中受理各校的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我校拟申报项目的老师请于近期到科研院军工处查阅指南,然后填报申请书,3月10日前报军工处。申请书采用新版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上报,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个人版及指南可到先进技术研究院拷贝。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500元。
    联 系 人:石翔
    联系电话:8266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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