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27日,布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 6月28日,确定学院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成员名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6月28日,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定三级及以下岗位条件;
(4) 6月29日,公布各级岗位条件及岗位晋升名额;
(5) 7月4日中午前,以系室为单位审核、提交申请晋级、续聘有关材料;
(6) 7月5日,学术委员会审核申请晋升二级岗位人员材料,对申请晋升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评议,产生推荐结果;
(7) 7月5日,学院聘任分委员会审核学术委员会推荐结果、审核申请续聘人员有关材料;
(8) 7月6日—7月8日,公示。
(9) 7月10日,晋升人员名单及“申报表“等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二、 评审和聘用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2) 评议要求:申请晋升的人员须个人述职,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汇报个人综合业绩与成果(主要包括:个人简介、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社会服务等),口头汇报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2分钟。
有关表格见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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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