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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09-02-19

接研究生院通知,200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进入准备提交申请材料阶段,现就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09年2月24日前:申请人向本学院通报联系情况,各学院统计本院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及申请学费资助人数;

(2)2009年3月13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具体参见:

http://www.csc.edu.cn/Chuguo/0183fcf3e6df46d8af95340e26682e6d.shtml

 

(2)如申请人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同时申请学费资助,须提供校内评审意见(见附件)及专家推荐信。

 

校内评审意见表

 

请我院参加2009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务必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院教务办

2009年2月19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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