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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六讲——党员权利与义务
作者:张慧 徐传玉 来源:资源与环境学院 发布时间:2017-11-29浏览量:

11月28日中午,资源与环境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六讲在九教301顺利开讲。资源与环境学院2016级辅导员、地理科学与规划系学生党支部书记白健老师为入党积极分子作“党员权利与义务”主题报告。

党课伊始,白老师向入党积极分子讲述入党对于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性,希望在座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端正入党态度,争取早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共产党员。白老师从四个方面进行授课:一、党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八项权利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二、党员应履行的义务。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三、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正式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四、对大学生党员的基本要求。他强调,大学生党员应具备较为成熟的思想意识,积极端正的入党动机,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无私奉献的生活作风,对党忠诚,为共产主义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奉献力量。

本次党课的开展,让入党积极分子更加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了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认识更加清晰,同时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有利于推动入党积极分子以更积极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奉献青春和力量。

责任编辑:李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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